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结构承载力验算描写
1、计算参数的描写应完整、齐全。计算参数包括结构体系、场地类别、地震信息(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地震分组、地震基本加速度等)、材料强度(混凝土强度、砖砌块强度、砌筑砂浆强度、钢筋强度等)、楼(屋)面恒载和活载、风荷载(基本风压值、地面粗糙度)、计算模型简图等。
2、应注明采用的计算分析程序及计算模块。
3、验算项目的描写应完整。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般包括柱轴压比验算、柱(梁、板)承载力验算和整体变形验算。砌体结构一般包括墙体(柱)受压承载力验算、墙体(柱)抗震承载力验算、墙体高厚比验算、梁(板)承载力验算等。对涉及加层的建筑,必要时应描述地基和基础的承载力验算、地基变形和稳定验算情况。
4、对于构件材料强度实测值**楼层计算取值的构件,应取其实测值,且描写单个构件的承载力复核情况。
5、验算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验算项目、构件类型、构件位置(楼层、轴线号)、验算值及规范限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列出设计值对比。
6、验算结果里对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构件应逐一列出或附图标示。
7、钢筋混凝土柱承载力计算结果中,对纵向钢筋的描述应区分短边(X)和长边(Y)方向,不应按全截面配筋量比较。
8、钢筋混凝土楼板受力筋和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端箍筋的计算结果应考虑是构造要求(如较小配筋率、体积配箍率等)控制还是承载力控制,在构件安全性评级时注意区分。
9、钢筋混凝土柱、梁构件配筋是否满足要求应分纵向钢筋和箍筋两种情况说明。
10、验算结果里的箍筋单位应为mm2/m或mm2/0.1m,不应为mm2,不应只列出单肢箍筋的面积,列出的箍筋计算值应与采用的单位相匹配。
11、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梁构件,宜**描述按矩形截面复核的结果;若按矩形截面复核跨中底部纵向钢筋配筋量不满足要求但相差不大时,应描述按T型截面复核结果。
12、对满足塑性法计算条件的连续次梁和现浇板构件,宜**描述按弹性法复核的结果;若按弹性法复核配筋量不满足要求但相差不大时,应描述应按塑性法复核的结果。
13、整体变形计算中验算的应是结构的“较大弹性层间位移角”,不应与“层间相对位移”、“**点相对位移”相混淆。
鉴定结论
1、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房屋存在的损坏情况,评估损坏对房屋安全的影响程度,依据相关鉴定标准,评定房屋安全鉴定的等级。
2、对不宜评定目前安全等级(危险房屋除外)的房屋,应说明原因。
房屋结构中主要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
3.1混凝土
3.1.1可根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23-96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并按《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进行混凝土强度校正。也可根据《后钻拔出法测定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DBJ08-215-95,检测混凝土强度。
3.1.2混凝土构件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10个,抽样部位应按现场测试条件和房屋结构特点合理分布。
3.1.3用于混凝土强度校核用的混凝土芯样数量不应少于3个。
3.1.4根据《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90检测可疑混凝土构件缺陷。
3.2钢材
3.2.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现场抽样采集钢材加工成试件,按《金属拉力试验方法》GB228,确定结构钢材的力学性能。
3.2.2如现场条件不容许采集用于测试力学性能的试样,可根据《钢铁及合金中碳量的测定》GB223.1,采用钢末化学分析方法,通过确定钢材的品种,推定钢材的力学性能。
3.2.3钢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测试条件合理分布,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3个。
3.2.4可采用X-射线、磁粉和超声波等方法对钢材进行探伤。
3.3木材
3.3.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通过现场抽样采集木材加工成试件,按《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1935、《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方法》GB1936、《木材顺纹抗剪强度试验方法》GB1937、《木材顺纹抗拉强度试验方法》GB1938、《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1939确定木材相应的力学性能。
3.3.2木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测试条件合理分布,抽样数量每层不应少于3个。
3.3.3可采用敲击法确定木材的老化程度。
3.4砌体
3.4.1可通过检测砌墙砖和砌筑砂浆强度,采用间接法测得砌体强度。
3.4.2可在现场抽取砌筑砖,清洁砖表面后,按《砌墙砖(外观质量、抗压、抗折强度、抗冻性能)检验方法》GB2542,确定砖强度等级。
3.4.3可在现场抽样采集砌筑砂浆颗粒,取样部位每层不应少于3外,可按《现场砌筑砂浆筒压强度试验方法》GBJ08-212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3.4.4可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标准,推定砌体强度。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现场检测详细内容如下:
一、房屋建筑现状检查与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包括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两个部分。
二、地基基础现状检查与检测应进行下列工作:
1查阅程勘察报告以及有关图纸资料,查勘建筑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裂缝,地下室和管线情况。当地基资料不全时,可根据房屋建筑上部结构是否存在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反应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对场地地基进行近位勘察或沉降观测。
2对于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可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或资料基本齐全但有怀疑时,可开挖个别基础检测,查明基础类型、尺寸、埋深;检测基础材料强度,并检测基础变位、开裂、腐蚀和损伤等情况。
三、上部结构现状检查与检测,应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和鉴定内容、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
1、结构体系及其整体性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结构平面布置、竖向和水平向构件布置、结构抗侧力作用体系(支撑系统)、抗侧力构件平面布置的对称性、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房屋有无错层、结构间的连接构造等;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圈梁和构造柱的设置。
2、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结构构件的材料强度、几何参数、稳定性、抗裂性,预埋件、紧固件与构件连接,构件间的连接等;对混凝土结构还应包括短柱、深梁的承载性能;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局部承压与局部尺寸;对钢结构还应包括构件的长细比等。
3、结构缺陷、损伤和腐蚀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材料和施工缺陷、施工偏差、构件及其连接、节点的裂缝或其他损伤以及腐蚀,如钢筋和钢构件的锈蚀,砌体块材的风化和砂浆的酥碱、粉化,木材的腐朽、虫蛀等。
4、结构位移和变形的调查检查与检测,应包括结构**点和层间位移,受弯构件的挠度与侧弯,墙、柱垂直度与侧弯等。
5、非结构构件的现状检查,应在查阅资料和普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非结构构件的特点进行重要部件及其与相应结构连接的检查与检测。